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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住建(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绵阳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绵消安委〔2015〕1号)精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现对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园区)住建(房管)局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切实将物业管理区域消防措施落到实处。督促和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建立健全各种紧急突发事故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积极组织紧急突发事故的处置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消除。

  二、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可随时启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按规定设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值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加强日常维护,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与更新,同时要加强对日常修缮作业和室内外装饰装修作业的管理。明火作业要有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要清除易燃可燃物,并采取隔离等措施,明火作业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

  三、加强检查,严格监督

  各县市区(园区)住建(房管)局要根据《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督促物业企业广泛开展消防法规、典型案例宣传,营造深厚的氛围;督促物业企业立即对辖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各种消防隐患;要采取检查或与消防、安监等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组织安全隐患检查、不开展相关培训教育等行为的物业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扣分;对造成重大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取消资质。

  特此通知。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日